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营造经营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4月19日下午,海安县住建局在奥体新城销售中心组织了“规范商品房售楼现场信息公示”现场会,全县23家在售楼盘代表参加了活动。
会议要求,各房产开发企业及从事房产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经物价部门备案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建筑节能信息、已批售房源及可售房源信息、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周边环境等相关内容。
会议要求,各开发公司和销售公司要将商品房信息公示工作做实、做细,海安县住建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公示,限期整改。
摘自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