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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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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2012年,福建银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引导银行业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取得较好成效。截至12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贷款余额83.18亿元,同比增长32.21%,分别比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和住房开发贷款增幅高14.11个百分点和20.82个百分点。同时,积极为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资金支持,至12月末,为个人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余额25.98亿元,同比增长41.54%,高于个人住房贷款增幅22.07个百分点。
  在银行业有力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12月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52.02亿元(含结转续建和提前开工项目)。已开工20.4万套(含提前开工2013年项目套数),开工率128.68%。已基本建成14.7 万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基本建成率129.53%,已连续3年超额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位居全国前列。
  一、多方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创新表外融资类金融产品。通过委托贷款、信托理财产品等表外融资方式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如建行与厦门信托合作采取信托贷款方式,为福州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庄城”安置房项目募集资金8亿元。二是引进省外金融机构资金。如建行省分行与建行深圳分行组建银团,向中建(漳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碧湖保障房项目发放贷款12亿元,其中建行深圳分行承贷7.9亿元,外部引进资金占比66%。三是引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如国开行省分行与各地政府探索开展保障房融资租赁业务,政府可向国银租赁公司(开行总行子公司)出售保障房后回租,并将获得资金投入新的保障房建设项目,盘活各地存量保障房资产,充实保障房项目资本金。
  二、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贷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如兴业银行修订完善《2011年度信用业务准则》,明确将安居保障房项目列入房地产白名单,在准入上予以最大限度支持,同时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贷款操作细则。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按照其总行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简化贷款程序。
  三、构建银政支持合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政府保障安居工程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政银合作推进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合作试点公积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如建行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委托贷款3亿元,目前已在全省逐步推广。二是与地方政府建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效机制。如国开行省分行与福州市住宅中心、泉州市住建局等部门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合作;与省住建厅协作编制《福建省保障性住房专项融资规划》,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福建省银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