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召开了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明确2015年以前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
会议提出,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是要研究开发一批成本低廉、施工简便、市场推得开、百姓用得起的节能改造技术和材料。二是各地应结合旧城区综合改造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工作,有效组织开展节能改造。三是对量大面广的既有居住建筑,以建筑门窗、遮阳和自然通风为重点组织节能改造,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同步实施屋面和墙体保温隔热措施;对高能耗的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综合改造。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