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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住建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丨 阅读次数:5662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住建行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超越行动计划》(闽委办发〔2020〕28号)和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厅部署的年度工作重点,现就做好2021年全省住建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

  主要包括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城镇居住社区品质提升、住建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海峡两岸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创新技术等方面,具体可参照住建部《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562号)和省厅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省标计划立项管理。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省标”)计划项目立项,应符合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改革精神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建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一是要有相关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案例总结报告作为依据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要立足行业管理发展需要,申报项目应征求行业业务主管处室意见,促进技术创新服务行业发展;三是鼓励“走出去”开门编标,构建省内外“产学研用”合作编标机制。

  (二)发挥省标推广四新技术作用。省厅将定期编制行业“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推进行业“四新”技术向省标转化。发挥行业力量资源编制省标,支持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应用“四新”技术编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创新技术竞赛和观摩推广活动,对实施超过一年且效果较好的行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经组织论证可转为省标。

  (三)加强科技创新项目推广。鼓励各地申报住建部和省厅工程建设科技示范计划项目,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科技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省厅每年遴选一批创新效果突出的科技示范项目,作为行业服务和宣传重点,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和宣传推广等活动,优先作为推荐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等予以支持鼓励。

  (四)推进海峡两岸标准互通。鼓励海峡两岸工程技术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以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研究和交流互通,推进城乡居住社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品质提升;支持厦门、漳州、平潭等地区深入开展海峡两岸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构建具有海洋气候特色的绿色城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以及耐腐蚀、高强度等高性能钢筋技术标准体系,并形成一批具有地域品牌的行业技术标准,助推海峡两岸绿色产业创新发展。

  三、其他要求

  住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集等有关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仍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住建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函〔2020〕7号)要求执行。此次申报省住建厅科技项目的材料申报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220.160.52.164:107/kjxm/home/index.html),申报立项单位应同时填报《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推荐表》(附件)和上述申报表,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寄送省厅科技与设计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1790696158@qq.com。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立项后,各单位应及时登录系统录入立项资料。联系人:陈煜林,联系电话:0591-87546719。

  附件: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推荐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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