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关于印发厅机关2021年度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 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示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关于举办福建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的通知
- 福建省“双随机” | 详细扣分点及规则
- 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关于征求《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关于扎实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发布干布式无机整体磨石面层等7项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部分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丨 阅读次数:376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健全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经研究,现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0号)的部分指标予以调整,请遵照执行。其中,调整后的第5.2.15条和第5.3.10条的指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第2.1.1条和第2.2.1条的指标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附表:《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部分指标调整对照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3日
323283708f123006f66b1cf6c72e98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