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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丨 阅读次数:6637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建筑之乡”住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岗前培训考核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与岗位考核实行考培分离制度,各地要鼓励开展岗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但不得将考前培训作为岗位考核的前置条件。企业要履行岗位培训的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实训基地和社会化机构培训。

  二、关于继续教育培训问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推行社会化培训,申请人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地原承担“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发挥好继续教育培训示范作用,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的经验,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职业院校和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色,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供资源的保障。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和远程培训,“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社会化培训结果全省互认。

  三、关于岗位考核经费保障问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考核属行政许可事项,考核机构对其实施岗位考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考核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予以经费保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