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福建省住建厅拟授予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18-03-02 丨 阅读次数:9570
拟授予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公示名单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闽建〔2017〕3号)规定,经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考评、推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委员会考评,拟授予“潘墩新城(潘墩安置房)五区(1#-18#楼及地下室)”等106个项目为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1日至3月7日,对公示的项目有疑义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
电话:0591-83565103
传真:0591-8761473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512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