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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市政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2017-04-28 丨 阅读次数:594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狮经计[2016]49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石狮市水务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石狮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

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奈厝前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 11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石狮市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

程(二期)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涵洞工程,涵洞规格 1.653m 宽*0.42m

高*17.731m 长;污水处理站、路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7936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2015】35 号文、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

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

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

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

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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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或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

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04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招标人

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

打开。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350588726/18350508701;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小规模简易招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 万元人民币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

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

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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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

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

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

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

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

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

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石狮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

,邮编: 362700

电话: 18905088050 ,传真: /

联系人: 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A-203,邮编:362700;

电话: 18350588726/18350588701 传真:0595-83922828;

联系人:陈梅燕/小郭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监督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

2017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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