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丨 阅读次数:7846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经研究,自2016年7月11日起(以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为准),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资金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投标人的市政工程类企业信用季度得分,具体应用规则详见《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闽建筑〔2015〕36号)。
二、自2016年4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合同履约行为分和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分,按照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分类评价,并相应计入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