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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二届 “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15-12-11 丨 阅读次数:79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重要批示,去年,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并确定12月10日为全省“水土保持宣传日”,把水土保持宣传、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到了法律层面。
今年12月10日是我省第二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我厅认真组织,全面部署,通过设置横幅、标语,赠送水保宣传材料、讲解水保专业知识等方式,开展以“保水土、美生态、兴产业、惠民生”为主题的第二届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水保宣传材料1.3万余份、义务讲解水保知识8千余人次、发送水保公益短信12万多条、《福建日报》头版刊登了“水土流失治理: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治理任务”专文(相关链接附后)。
全省各地区亦结合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普及了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提高了群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水土保持舆论氛围,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省第二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