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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发布时间:2012-08-05 丨 阅读次数:858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行业实际,积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苏省长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就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出台七条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取消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初审和二级建造师预注册3项审批事项。下放省管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办理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各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物业服务等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等5项审批事项。
  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及申请材料。对于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的审批事项,省厅政务服务中心不再与厅机关相关处室会稿;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同时申请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和延期的申请材料。
  三是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缩短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初始注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变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省厅负责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事项时限,将审批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
  四是开通“企业直通车”和“项目绿色通道”。企业申请资质的动态审批信息,通过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发送申请人。省厅负责办理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变更,由企业直接向省厅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不需提交初审部门审核意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由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直接向省厅申请办理。
  五是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整合对接各类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人员和项目业绩跨平台跨行业互联互查,减少企业、个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完善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出省介绍信、诚信证明,实行无纸化申请。积极推行电子投标,实行网上远程评标,提高招投标效率。
  六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机关软环境建设。在省厅窗口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深入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活动。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坚决整治“中梗阻”现象,对违反效能规定的,严肃处理。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服务,推行“菜单式”审批,对建设项目一次性提出全部规划条件,加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缩短“一书两证”审批时限。加快施工许可审批,简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提高房地产交易登记办事效率,简化内部流程,缩短办件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
  七是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抓好细化落实。(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