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省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05 丨 阅读次数:8503
日前,省建设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建设行业民生性、社会性强,建设行业行政争议日渐增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出台《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努力化解城市拆迁、城乡规划、房屋登记等矛盾和争议,妥善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动建设行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