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595-88585288
咨询邮箱:fjqfjt@163.com
欢迎您访问-泉发建设集团官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具有各类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3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8人,工程师116人,各类资质建造师156人。拥有各类大中型机械设备374台,总功率达27031千瓦。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5 丨 阅读次数:8627
闽建法[2012]3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将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以下简称旧版《规范》)同时废止。为做好新版《规范》和旧版《规范》实施的衔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新版《规范》执行。
  二.   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可按旧版《规范》执行,鼓励执行新版《规范》。
  三.   各地应按上述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新版《规范》的实施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