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信息导入操作指南
(试 行)
一、依据
根据住建部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培训发证,用人单位也可委托其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培训发证。
二、岗位类别(参考名称)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1)静载
(2)低应变
(3)高应变
(4)钻芯法
(5)声波透射法
(6)静载试验现场检测
2.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超声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含钻芯测强)
(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砌体结构检测(含混凝土预制构件检测)
3.建筑门窗、幕墙检测;
(1)建筑门窗检测
(2)建筑幕墙检测
4.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除焊接质量无损检验外);
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五强两比);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试块检验
(3)两强配合比设计
(4)钢筋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检验
(5)墙砖检验
(6)土工试验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9.市政工程材料检验及现场检测;
(1)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检测
(2)土工及土工合成材料
(3)集料、砼、砂浆、基层稳定类
(4)路基路面现场检测
10.市政桥梁工程检测;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13.建筑安装设备检测;
14.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回弹法检测);
1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防水材料)。
三、培训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法人用户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营业执照或CA登录“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进行登记。单位信息经确认后在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专栏公布。
四、培训信息录入
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负责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附表1)导入“综合平台”。
培训单位应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服务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丰富完善培训课程内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并做好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相关的纸质、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至少留存5年,以便溯源备查。
五、证书生成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通过“综合平台”确认培训合格人员,并生成电子《福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附表2),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可自行打印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