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附件: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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