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建筑与市政现场施工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考试申报
一、审批服务类型:审核
二、审批服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福建省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办法》(闽建〔2014〕10)、《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4〕3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建综〔2012〕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
三、审批服务程序:审核缴费(当场办结)—-集中培训(48学时)—-参加统一机考――成绩合格者12个工作日发证
四、申报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八大员”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国家法定的工作年龄内(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闽建〔2014〕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施工现场职业实践一年。2、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施工现场职业实践二年。3、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在施工现场职业实践三年。4、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在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四年。5、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四年(只允许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
(二)各职业岗位对应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条文说明4.1.3条的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申请表》1份;
2、《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2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岗位年限证明1份;
6、承诺书、委托书各1份;
7、以上1、2项请登录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建设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3、4项报名时须提交证书原件,核对后即刻退还。所有提交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承诺时限:考试合格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申请人法律权利及申述途径: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人的行政许可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服务单位: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
九、服务电话:(0595)22396921 22396931
十、监督电话:(0595)2237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