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2015年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情况和省厅组织开展的下半年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大检查建筑市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全年全省共依法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45起,涉及35个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约占全省在监工程总项目数0.5%。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43家企业和7名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4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44万元,其中3家企业被限制投标资格。
(二)违法行为类别情况。已查处的45起案件中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10起,占22%;存在工程转包行为7起,占16%;存在违法分包行为17起,占38%;存在挂靠行为8起,占18%;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接业务行为3起,占7%。
(三)各地查处情况。在45起已查处的35个工程项目中,龙岩市查处12起(7个项目)、泉州10起(8个项目)、莆田5起(5个项目)、宁德4起(3个项目)、福州3起(3个项目)、厦门3起(2个项目)、南平、三明、平潭各2起(2个项目)、漳州2起(1个项目)。经研究,省厅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成效较为明显的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二、省厅开展督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全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大检查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5〕98号)要求,省厅于2015年12月底对全省进行了下半年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大检查。此次共检查40个工程项目,发出建筑市场行为督促整改通知书11份,其中8起涉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违法行为,3起涉及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劳务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工资行为。省厅已要求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8个项目存在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详见附件)。对于其他市场不规范行为,要求建设单位牵头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自2014年底我省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以来,通过组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等方式,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开展,建设各方主体规范市场行为积极性增强,大多数企业能够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根据2015年省厅组织两次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大检查对比情况,2015年下半年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数量明显减少,建筑市场环境得到改善。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关键之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对发现的建筑市场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按规定及时纳入信用综合评价扣分,倒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市场秩序向好的方面发展,为建筑业改革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表:2015年下半年全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大检查建筑市场检查情况汇总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