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财政局、文化(文物)局,福州市名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了贯彻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部署,2016年全省继续重点扶持改善提升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每个设区市申报1镇2村,并按照《2016年福建省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6年福建省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