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15〕33号)转发给你们,并对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制定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去年开展的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排查实施方案。省厅对各地开展的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二、突出排查整治重点。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由于量大,原则上“急的先查先治”,重点为:城市(含县城、村镇)建筑年代久特别是1990年之前(含1990年)建成、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且未改造的危险房屋;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集体土地上“小产权房”;近年受强降雨灾害侵袭的市、县(区)的房屋;临河临江、高边坡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房屋;农村未经审批的自建房;石结构房屋。
三、抓好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各地对于排查发现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要抓紧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落实专人负责,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对于需要拆除,进行新、改、扩建的危房,优先纳入当地棚改计划。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推广乡村规划师选拔培训试点经验,加强农村工匠培训使用,提升农村建房质量。加大对历史违建处置和拆除力度,排除违建的安全隐患。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15〕33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