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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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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15〕33号)转发给你们,并对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制定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去年开展的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排查实施方案。省厅对各地开展的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二、突出排查整治重点。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由于量大,原则上“急的先查先治”,重点为:城市(含县城、村镇)建筑年代久特别是1990年之前(含1990年)建成、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且未改造的危险房屋;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集体土地上“小产权房”;近年受强降雨灾害侵袭的市、县(区)的房屋;临河临江、高边坡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房屋;农村未经审批的自建房;石结构房屋。

  三、抓好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各地对于排查发现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要抓紧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落实专人负责,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对于需要拆除,进行新、改、扩建的危房,优先纳入当地棚改计划。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推广乡村规划师选拔培训试点经验,加强农村工匠培训使用,提升农村建房质量。加大对历史违建处置和拆除力度,排除违建的安全隐患。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15〕33号)

P020150706547563381643.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