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科函[2015]5号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5〕6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于7月15日前先行报送我厅。
二、推荐的项目须已经科技成果登记(未登记的请到原鉴定、评审或验收部门申请科技成果登记),且正式应用二年以上(2013年5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推荐之前,各单位还应对项目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文(加盖公章)作为推荐附件材料之一。
三、各申报单位要尽快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fjkjt.gov.cn),按各类奖项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报,并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要求”进行自查(报奖完成人员名单应与原鉴定、评审或验收意见书一致),于7月15日前将推荐书和推荐单位意见,以及附件材料(不超过40页)报至我厅初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省科技奖励办将直接退评)。审查通过后,于7月25日前完成网络提交,以便我厅审核上报。
四、为保证网络和纸质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各申报单位在网络审核通过后,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于7月28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林凌翔,电话:0591-8752082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5〕6号)(可从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下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