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设函[2015]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5〕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厅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591-8761199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5〕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厅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591-8761199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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