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15〕15号)转发给你们。我省2014年新增智慧城市试点有长乐市、泉州市、德化县、安溪县蓬莱镇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智慧城市专项试点有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州市勘测院。请以上试点有关单位根据通知内容抓紧筹备,尽快编制创建任务书。试点城市创建任务书电子版请于4月25日前交由省住建厅科技处审查,电子邮箱:1790696158@qq.com;专项试点创建任务书交由示范地智慧城市实施管理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后的创建任务书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发送至smartcity2013@dcitycn.org。如有疑问,请联系省住建厅科技处,联系人:林凌翔,电话:0591-87520820。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15〕15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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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科[2015]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