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意见稿)》。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市土地和规划建设管理,坚决查处、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在全市形成严查严控合力,保持高压态势。
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历史形成的违法建筑,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事前防范和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是全市违反城乡规划、土地、道路、河道管理法律、法规,未经依法审批,擅自进行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法的方法,而其重点有6个方面:占用绿地、道路、河道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道路两侧空地,影响市容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私搭滥建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或在房屋周边的空地上进行私搭滥建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虽经有关部门批准,但未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节选)
摘自 《银川日报》 201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