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将对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检测,强制检测将于9月上旬完成,凡是强制性检测不合格已竣工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此次排查范围为,自2008年以来实施建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到目前仍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的,均在此次排查范围中。
强制性检验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节能检测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以及对施工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核。强制检测将于9月上旬完成,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等方面进行强制性检验鉴定。
两部门要求经强制性检测,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并监督建设单位实施强制性检测整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负责督促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市、区(县)两级督查组负责定期检查、抽查整改进展情况。
凡属应当强制性检测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未经强制性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且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在建工程不得继续施工,已竣工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给予补办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证,不给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摘自 《都市时报》 201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