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区井盖设施数量众多、规格型号多样,广泛分布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等公共区域,井盖设施的安全管理关系到广大市民出行的安全。为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畅通,近日,许昌市进一步加强市区井盖设施安全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井盖排查整改工作。依据“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井盖设施进行一次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各类井盖设施现状和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增设各类井盖设施防坠落保护装置和防盗保护装置,提高井盖设施的安全防护等级。
二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许昌市的井盖将建立井盖设施档案,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井盖所在路段、材质、尺寸、种类等进行普查、建档、定位、确权登记,此项工作于今年9月底完成。各井盖设施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的制度规定。
三是建立健全井盖巡护责任制度。各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将建立24小时热线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完善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和维修责任制度,实施常规巡查管护,并对巡视、养护、维修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查。针对井盖设施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须制订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组织培训,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加强井盖设施建设管理。当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时,井盖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和规范,井盖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新建井盖资料将及时建档备案。同时,加强井盖的施工验收管理,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要引进开发井盖防盗、防丢失的技术措施,积极推广井盖设施新型外观设计,提高养护管理等相关标准,保障井盖安全。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当各类井盖权属单位未对设在市区道路上的各种井盖、箱盖等设施缺损及时补缺或修复的,未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未按照要求安排计划和及时更新井盖设施的,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将按照重大事项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摘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08.22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