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村镇规划编制水平,江西赣州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全市44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43个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014年6月底前完成1120个村庄规划编制,届时赣州村镇规划将实现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规划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对2000~2008年期间编制的乡镇规划,由各县(市)规划建设局组织规划技术力量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乡镇总体规划,要及时进行修编;对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乡镇,要及时进行编制。村镇规划编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村镇规划标准进行,遵循先地形测量,后收集基础资料,再编制规划的操作程序。规划初步成果要广泛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按规定逐级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成果。
赣州还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将列入对县(市)政府新型城镇化考核内容,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和队伍,建立村镇规划编制督导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