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能,青岛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5月起实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联合办理,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联合验收工作已在该市全面铺开。
联合验收的核心在于统筹整合行政资源,遵循“建设单位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并联推进”的原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人防办、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市监察局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承担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监督工作。他们将原来由10多个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竣工验收,变为统一组织、集中验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在市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联合验收申请、验收情况咨询、确定验收时间、验收情况查询、统一发放验收批复文件等工作。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由联合验收受理窗口通知各联合验收部门,组织各部门同时到场验收。现场验收后,联合验收各部门当场签署验收意见。经验收需要整改复验的,联合验收部门当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需要整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现场联合验收通过后,由联合验收窗口将验收批复文件交予建设单位。
联合验收过程中,该市监察局、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要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控推诿扯皮、违反程序、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联合验收工作有序、高效、廉洁。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项目验收模式,变“多部门受理”为“一口受理”,变“各部门串联式验收”为“多部门集中一次性并联验收”,节省了企业成本、减少了验收环节、缩短了验收时限、提升了服务效能,使项目验收工作更加透明、合理。建设(开发)单位完成工程验收时间从过去的不确定的两三个月甚至更长,变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全过程时限缩短在15天以内,验收效率大幅提高。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