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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启动环卫工廉租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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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为进一步改善环卫行业职工住房条件,推动环境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江苏省常州市房管局与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为符合条件的环卫职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一线环卫职工为常州整洁的市容、市貌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他们不具有常州户籍,无法享受到住房保障的成果。有大部分环卫工还居住在城中村。为改善环卫行业职工的住房条件,常州市开展了环卫职工住房保障试点工作,以实物配租形式,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环卫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环卫系统连续工作满3年,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含)以下;在常州无房产,且5年内在常州无房产转让行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单身人士须满35周岁);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该家庭需交纳3.5元/平米的月租金,同时自行承担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等小区物业费用以及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生活费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