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住房是百年大计,保障房更是政府主导建设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保障房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对新建和在建工程,严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建成的项目,要严格验收监管,决不能走过场,不达标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精神,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好。针对此次检查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自治区要求对在建主体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查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8月中下旬进行重点检查。目前各地正在进行自查自纠。
摘自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 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