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全省所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测评。
据悉,河南省将从“完善节能设计、提升设计深度,突出过程控制、严格材料设备检验,强化检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受控,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4个方面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打造质量强省。
设计单位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的基础上,必须编写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节能专篇,要规范节能设计计算,加强暖通空调系统和用电设备节能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节能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技术交底,明确各个专业和各个细部节点做法。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节能材料检测资质的机构对节能材料进行检测,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严格按照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纳入监理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采暖系统、通风和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等进行性能测评,并出具节能性能测评报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7.22